關于參加2010年度中央企業五四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機科團發〔2010〕8號
關于參加2010年度中央企業五四評選表彰
活動的通知
各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團委(總支):
為響應中央企業團工委開展的2010年度五四評選表彰活動,總院團委現將活動內容和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表彰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名額
(一)中央企業青年文明號
申報條件:申報2010年度中央企業青年文明號的青年集體,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35歲以下青年人數占集體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60%,應是2009年度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一級或地市級以上青年文明號,團組織不能申報青年文明號。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1個。
(二)中央企業青年崗位能手
申報條件:2010年度中央企業青年崗位能手的申報人選,應獲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一級或地市級以上青年崗位能手稱號,年齡應在35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推薦對象要向一線職工、青年技術工人傾斜。 中央企業杰出青年崗位能手人選應獲得中央企業青年崗位能手或其他省級青年崗位能手稱號,符合年齡條件,在技術、管理、營銷、服務等方面擁有創新成果,創造出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2人。
(三)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
申報條件:在全系統全面開展五四紅旗團委創建活動的各中央企業團組織,并且原則上應是第八、九、十批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1個。
(四)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支部
申報條件:申報2010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支部的上一級團委應在近三年內獲得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或“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榮譽稱號。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1個。
(五)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第十一批):
申報條件:申報第十一批(2011~2013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的團委應在近三年內獲得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一級“五四紅旗團委”或地市級以上“五四紅旗團委”榮譽稱號。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2個。
(六)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員
申報條件: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政治立場堅定,組織觀念牢固,思想作風優良,道德品質優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工作勤奮,自覺投身企業改革發展實踐,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較好地發揮了模范帶頭作用,取得了明顯成績;曾獲得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一級或地市級以上“優秀共青團員”稱號,年齡在28周歲(1983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團員,不包括28周歲以下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1個。
(七)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干部
申報條件: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團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政治堅定、作風扎實、自律嚴格;熱愛共青團事業,精通團的業務,廣泛組織開展青年創新創效、“五四紅旗團委”創建、“關愛農民工子女志愿服務活動”、“優秀服務窗口青年文明號創建”等團的活動,并取得良好的成績;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有效地團結和帶領廣大團員青年為企業改革發展作貢獻;學習刻苦,工作勤奮,能夠深入基層,密切聯系青年,熱情為青年服務;從事團的工作不少于兩年;曾獲得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一級或地市級以上“優秀團干部”稱號。
申報名額:總院團委擬向中央企業團工委申報2個。
二、申報辦法
(一)電子文檔報送:各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團委(總支)請按照要求分別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7),并將填好的電子表格發送至dnruc_1003@163.com。
(二)紙質材料報送:各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團委(總支)將紙質材料(申報表和事跡材料統一用A4紙單面打印,一式三份,不裝訂;總院團委最后統一裝訂)報送總院團委。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中央企業五四評選表彰工作,具有較強的政策性和導向性,時間緊、工作量較大,各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團委(總支)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二)統籌安排,認真申報。各直屬單位、控股公司團委(總支)要認真組織申報,于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電子文檔報送,并同時報送紙質材料。申報文件的格式、體例必須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聯系人:董寧 電話:010-88301825
電子郵箱:dnruc_1003@163.com QQ:49444746
附件:1.2010年度中央企業青年文明號申報表
2.中央企業(杰出)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
3.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申報表
4.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支部申報表
5.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申報表6.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員申報表
7.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干部申報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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